六、清热药共性

(1)性味特点:性寒凉。
(2)适应证:里热证——实热证(温热病湿热泻痢、痈肿、疮毒)和虚热证(阴虚发热)。
(3)使用注意:①有表证者,当先解表后清里,或表里同治。防引邪内陷;②“寒凉伤阳”“苦寒败胃”,故阳气不足、脾胃虚弱者慎用;味苦性燥伤阴,故阴虚、热病伤津者慎用;④注意中病即止,避免克伐太过,以伤正气。